界首:交通事故引纠纷 法官调解促案结

时间:2023-04-19 15:04:29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近日,界首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履行赔偿义务。

  2022年12月2日11时许,曹某驾驶三轮电动车在界首城区某路段与驾驶两轮电动车行驶的李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李某受伤,两轮电动车受损。事故发生后,当地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曹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无责任。李某受伤入院治疗,花费数千元。因赔偿事宜双方协商未果引发诉讼。法院判令被告曹某赔偿原告李某各项经济损失15609.86元。判决生效后,曹某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然而,被执行人曹某却迟迟不愿意履行赔偿义务。为尽快执结该案,执行法官决定调解。于是,执行法官将双方当事人邀请到一起做调解工作。执行法官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分别向当事人宣传法律、释明法律的相关规定以及调解结案的好处,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被执行人曹某当场支付申请执行人李某赔偿款1.3万元,李某放弃了余款。至此,该案圆满执结。(聂涛)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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