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法院:持续开展夏季集中执行行动

时间:2023-05-30 14:52:39 稿源:长丰县人民法院

  为严格落实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 规范执行行为 提升执行质效”专项行动要求,贯彻长丰县人民法院“正作风·暖民心·提质效”工作主题,5月26日,长丰法院执行特战队开展入夏以来第二场集中执行行动。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们严格遵守执行纪律要求,坚决规范执行行为,不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的影响,取得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们的一致认可。

  执行攻坚进行时

  “我相信你,先送孩子上学!”5月26日清晨7时许,该院执行干警早早地叩开了被执行人任某的家门。当了解到此刻任某正准备送其孩子上小学时,为避免对孩子造成负面影响,执行二组组长杨吉磊铁汉柔情,给予被执行人充分的尊重及人文关怀,与被执行人约定先送孩子上学。随后执行工作组将车辆行驶到附近停车场,等待约半个小时后,被执行人任某自行前来,到法院化解纠纷。

  “您老年纪大了,咱坐着说,我也带了小板凳。”涉机动车交通事故一案,已近90岁的申请人田某某颤颤巍巍地来到法院门口想要了解执行情况。执行法官得知情况以后,考虑到申请人年迈不便,赶忙前往法院大门处与其“蹲坐”长谈处理案件。约半小时后,案件双方达成和解,执行法官艰难起身。随行干警这才发现,他身下哪有什么小板凳啊!

  “都是一家人,都想的是如何让咱老母亲过得好,咱们心里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都说出来!”甄某某申请执行陈某某、陈某某赡养费纠纷一案中,杨吉磊创新执行方式,将三名子女共同约至老母亲住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成三方当场和解,两名子女分别支付赡养费18000元、21000元。

  “法官同志,执行款我们好不容易凑齐,法院费用能不能缓两天,我们一定配合法院工作!”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安徽某公司迫于我院执行压力,于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两天内就急忙凑齐了案件剩余执行款481000元交至法院。鉴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态度良好,如果不及时解冻该公司账户会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案件承办人经慎重考虑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准予缓交诉讼费、执行费等法院费用,先行为其解冻账户保证经营。

  执行行动成果

  长丰法院“正作风,暖民心,提质效”夏季集中执行行动第二场成果如下:共强制带离居所或办公场所实施拘传9人,对6名被执行人进行送拘前体检,搜查被执行人住所3处,处置房产1处,截至17时,共执结案件14件,执结金额达168万余元。

  近年来,长丰法院执行工作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对暂时遇到困难、无故意逃避债务、规避执行行为的自然人和企业,依法灵活使用和解、暂缓执行等措施,帮助其度过困难期,有效维护了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长丰法院将继续强化善意执行文明理念,通过综合采取丰富灵活的强制执行措施,为企业纾困解难,助诚信当事人信用修复,实现依法履职与护航民生发展相互统一。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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