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法院:财产损害起纠纷 不懈调解促案结

时间:2023-06-01 14:56:27 稿源:东至县人民法院

  近日,东至县人民法院香隅人民法庭顺利调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在办理该案过程中,香隅人民法庭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促成案件顺利调解。

  2021年 10 月份,原告方某某发现其位于东至县香隅镇同心村的二楼仓库被三楼被某公司员工宿舍的下水道漏水淹没,导致许多货物被污水浸泡损毁。原告方某某第一时间联系被告企业代表到现场查看,被告对于该损害事实并没有异议且口头表示愿意赔偿。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沟通,也经过香隅司法所居间调解,但都未得到解决。此外,由于案涉仓库堆满纸箱包装的货物,被污水浸泡后无法搬动。该仓库于2022年10月对外重新招标出租,中标人张某某因原告受损货物堆放无法进行装修经营,也产生了相关租金等损失。

  原告方某准备向香隅人民法庭起诉时,香隅人民法庭不仅仅是简单予以立案,而是先了解案情,进行诉前调解。香隅人民法庭庭长周斌及时到该仓库进行实地查看货物损坏情况。在了解案情后,为防止原告损失继续扩大,周斌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庭进行了调解,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第一次调解未能成功。

  此后,香隅人民法庭联合香隅镇同心村委会、香隅司法所、香隅镇政府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周斌积极与原、被告双方耐心沟通、释法明理,向其说明双方各自的责任与义务,从双方当事人的利益角度出发,充分听取双方诉求和利益冲突点。最终,原、被告对涉损货物的损失价值及其他损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损失80000元。至此经过多次调解,该起纠纷最终圆满化解,双方握手言和。(贾佳)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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