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法院:欠钱不还 依法扣押车辆促执行

时间:2023-06-19 09:46:19 稿源:安徽法院网

  乾某某,从事工程承包,是位“包工头”。多年前,因承包工程需要资金周转向陶某某借款30000元,陶某某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诉讼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乾某某归还陶某某15000元,此后再无还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调查发现乾某某名下不仅登记有不动产,还登记了一辆价值不菲的“英菲尼迪”牌小型汽车。执行干警联系乾某某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乾某某承诺于5月底前本息17000元一次性付清。执行干警秉承着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应允了乾某某的请求并告知逾期未履行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眼看约定的日期一天天逼近,乾某某又耍起太极,一会说收不到工程款,一会又说迟些日子一定给。

  2023年6月,随着“江淮风暴”惠民暖企执行行动的全面打响,南陵县法院重点攻克涉民生、涉企业执行案件,对拖、逃、躲、赖的被执行人进行集中搜寻。执行行动第一天,执行干警来到50公里外乾某某的住所,成功将其拘传至法院,并依法扣押其名下的车辆。执行干警指出其有财产拒不履行、拒不报告财产的行为已经违法,有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意识到自己“躺平”的后果后,乾某某当即认错,表示将立即筹款。

  两天后,乾某某与陶某某一同来到法院,乾某某一次性还清了17000元,并缴纳了执行费。执行干警将扣押的车辆发还给了被执行人。案件顺利执结。(蒋健 黄洁)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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