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法院:八小时不间断磋商促案结事了

时间:2023-06-21 16:44:02 稿源: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月15日,东至县人民法院在“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中依法传唤拖欠人身损害赔偿款的被执行人王某到庭。

  “我来的时候就想好了,我是准备过来被拘留的……”被执行人王某平静地说。有这种态度的被执行人,法院经常遇见,法官还是决定静下心和他谈谈。

  “明明是他自己不小心摔伤的,我还垫付几万元的医疗费,他根本不和我协商,直接把我告到法院,我不服这口气,我情愿去坐牢,就是把刀架在我脖子上,我也不会付一分钱的。”王某越说越激动。

  事情缘由是这样的,王某经营一家加工厂,戴某受雇于王某,2021年8月,戴某在搬运材料过程中不慎摔伤造成胸12椎体骨折被评为九级伤残,伤情稳定后戴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王某应赔偿戴某15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经多方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因王某拒不报告财产,2022年8月东至法院对王某采取了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强制措施。这次惠民暖企执行行动中,法院决定再次传唤王某到庭履行义务。

  经过几轮谈话沟通,法官把戴某也通知到现场进行面对面商谈。王某态度突然激动起来,并请求法院尽快拘留他。考虑双方当事人情绪都很激动,法官通过背靠背组织双方沟通。

  从法律讲到情理再回到案件事实,从通过家属沟通到多个调解方案的协调,经过八个小时的不间断磋商,戴某主动让步,王某也认识自己的问题,最终双方一致同意以11万元了结此案。签字付钱后,王某再三说“感谢法官的耐心开导,如果不是法官不厌其烦地和我讲这么多,我是准备被拘留了。”

  在本次“江淮风暴”惠民暖企执行行动中,东至法院继续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一方面对拒执行为的打击毫不留情,一方面也结合具体案情,不是简单的一拘了之,而在执行和解上用足功夫,实质化解民生案件,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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