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法院:债务加入达和解 文明执行促双赢

时间:2023-07-03 11:00:14 稿源:萧县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0日,甲公司与王某签订购销合同,截至2020年12月25日,王某尚欠甲公司货款10万余元。经甲公司多次催要未果,故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判决。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但是被执行人依旧无法履行。后经执行法官多方实地调查取证、结合双方当事人陈述,得知被执行人在这几年受疫情影响,其经营的纸箱厂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现阶段情势刚刚缓和,在确保工人工资按时发放的情况下,确实无法一次性履行该款项。

  执行法官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执行情况与申请人沟通。如果继续拘留、查封的情况下,纸箱厂无法正常运行,无法产生收益,同时还会有其他纠纷形成,比如工人工资问题。申请人也表示拘留惩罚不是目的,希望能将企业盘活,然后实现自身权益。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申请人同意债务加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这一做法,案件不仅形成一定的执行措施推动形成最有利于债权人实现利益的方案,而且尽量降低执行对被执行人生产等造成的影响,尤其防止“案生案”,获得双方当事人好评。

  善意文明执行是依法确保实现债权人权利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执行行为对债务人的影响,实现民事执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在征得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引入债务加入,不仅保障执行协议的后续全面履行,而且最大限度降低对债务人的直接影响,可谓是一举双赢。(高雪松)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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