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法院:公法联动执行 拒执手段共护民生

时间:2023-07-06 16:14:41 稿源:池州法院微信公众号

  “法官你好,我这边是大渡口责任区刑警队,你们法院移送的被执行人王某涉嫌拒执罪的案件,现王某的父亲主动到我处表示要履行义务,请你们对接办理。”

  袁某与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东至县人民法院调解,王某承诺于2022年9月21日前付清袁某9000元工资款,到期后,王某未按期履行,袁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系统查询及线下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有可供执行财产,依法向王某送达传票、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文书,王某既不到庭,也不申报财产,更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微信多渠道联系王某,督促其履行义务,王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

  “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开展后,东至法院将这起案件纳入重点执行范围。因被执行人王某拒不申报财产且拒不履行义务,该院依法将拘留决定书通过微信送达给他,其仍不履行义务,甚至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因被执行人王某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该院依法将该案移送东至县公安局审查立案。县公安局大渡口责任区刑警队受理后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终于联系到王某。王某却称法院没有与自己联系过,并不知道执行案件情况,民警立即拆穿其谎言,并将相关电话笔录、微信截图告知他,王某立即转移话题,表示无履行能力,民警表示经调查核实其有多笔消费记录,证明其有履行能力,这时王某才慌了神,表示立即去处理,后其父亲到达刑警队,将执行案款汇入法院指定账户,该案顺利执结。

  今后,东至法院将继续落实与公安机关的联动机制,加大打击拒执行为力度,对民生案件涉嫌犯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罪的被执行人,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尽最大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闫法永)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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