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人民法院:巧用“活封”促履行

时间:2023-07-11 14:36:18 稿源:安徽日报

  “法官,我发现叶某有一辆挖掘机……”日前,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何某给南陵县人民法院法官打来电话,声称被执行人叶某有一辆挖掘机。由于挖掘机与房屋、车辆、船舶等不同,没有专门的权属登记机关,不属于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进行登记的动产。

  6月20日上午,南陵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前往叶某户籍所在地进行调查核实,发现叶某确有一辆挖掘机。但该挖掘机正在用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施工。为避免因法院强制查封,造成美丽乡村部分项目停工及叶某合法利益受损,执行干警巧用“活封”方式,督促叶某履行义务。叶某在收到查封裁定书后,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积极筹款履行义务。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在芜湖市中院统一安排部署下,南陵县法院“江淮风暴”惠民暖企专项执行行动在6月初拉开帷幕。夏季闷热天气,丝毫不影响执行干警的工作热情,大家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执行不言弃,正义不缺席”。

  此次行动,成功执结案件7件,执行到位案款57.3万元。下一步,南陵县法院将坚持以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为抓手,不断创新和加强执行举措,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黄洁)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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