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法院:战高温斗酷暑,赴异地促履行

时间:2023-07-13 15:51:32 稿源:安徽法院网

  7月5日到6日,凤台县法院执行局干警雷霆出击、千里奔袭,先后在江苏省宜兴市和张家港市执结两起借款合同纠纷。

  2009年6月,李某因做工程生意急需周转资金为由从张某处借款共88000元,分批偿还50000元后,剩余借款不再偿还。2022年12月,张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未能主动履行。7月5日晚,执行干警在宜兴市对李某进行拘传后,对其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的行为做出严厉的批评,并向其释明法律,说明利害关系,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和将要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7月6日,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李某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先行给付20000元,并承诺剩余欠款于2023年12月之前还清。

  7月6日,在江苏省张家港市,三名执行干警顶着夏日高温轮流值守,经过一天的耐心蹲守,终于在下午4时许,见到了本次案件的被执行人胡某,并将其拘传到当地人民法院。2020年5月26日,被执行人胡某、詹某向安徽凤台某银行贷款30万元,逾期没有偿还。法院判决后,胡某某、詹某某玩起了“失踪”。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胡某某名下财产进行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实地走访也未找到胡某某的踪迹,但执行法官并未放弃。近日,接到申请人电话得知被执行人现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做生意,承办法官在确定被执行人位置后,于是立刻动身前往,成功在租赁房楼下蹲守到了下班回来的胡某,并对其进行拘传。执行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其告知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但胡某依旧以手里资金不够为由拒绝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异地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在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帮助协调下,成功将被执行人胡某于张家港市拘留所异地拘留。(殷良孟)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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