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法院为农民工追回21万工伤赔偿款

时间:2023-07-17 16:42:39 稿源:滁州日报

  “212836元,一分不少,没想到你们一次性就把我的赔偿款执行到位,太感谢了!”近日,在天长市人民法院调解室内,办理领款手续的申请执行人戴某当面感谢道。

  家住该市新街镇的戴某在被执行人某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工程公司)承建的建设项目工地工作时受伤,经认定为工伤,后双方因工伤赔偿问题发生纠纷。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戴某向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经仲裁裁决,工程公司向戴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各项赔偿费用共计232836元,工程公司期间支付20000元工伤赔偿款可从上述款项中抵扣。裁决生效后,工程公司仍拒不支付,无奈的戴某只好向天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立即启动了涉民生执行案件“绿色通道”,对该案优先立案、执行。收案当日,执行法官电话联系工程公司,向公司负责人释法明理,督促其履行义务,以免对公司的征信等产生不良影响。最终,工程公司同意一次性将工伤赔偿款全额支付。(李炳旺 王建萍)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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