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法院:送拘四天后 案款全部履行

时间:2023-07-20 15:11:08 稿源:砀山县人民法院

  在卢某某与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砀山法院判决蒋某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卢某某借款24000元。但蒋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经申请人申请,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并查找被执行人,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但其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履行义务, 7月15日,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蒋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送拘第四天,蒋某家属这才慌了神,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并替缴案款2万余元,案件执行完毕,法院依法对蒋某提前解除了拘留措施。(惠芳 李加伟)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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