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执行齐发力,肥西法院促和解暖民心

时间:2023-07-20 16:14:25 稿源:江淮晨报

  7月19日,记者从肥西县人民法院获悉,远在河南的高某某向法院寄来了一份《撤回再审申请书》。这是以实质解纷为出发点,肥西法院立案庭再审法官两个月努力促成的圆满结果。

  今年5月,肥西法院立案庭收到高某某的再审申请。经了解,高某某与某机械公司签订了机械买卖合同,货款共计16万元,机械交付安装后,高某某陆续支付了12万元。但其认为机械存在质量瑕疵,于是尾款一直未支付。2022年10月,机械公司向肥西法院起诉,但高某某在法院依法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判决生效后,高某某的一审代理律师向法院递交了再审申请。高某某申请再审的理由是认为机械质量有瑕疵,但其并无证据佐证其再审主张。

  考虑高某某人在外地打工不易,为避免当事人诉累,实质性化解横亘在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再审法官决定引入调解程序。了解到该案已经进入执行程序后,再审法官立即与某机械公司联系调解事宜,在当事人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进一步向双方释法说理、分析利弊。因高某某远在河南,再审法官便通过电话和远程在线方式与双方反复沟通,最终在先期执行了1.4万余元费用的基础上,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高某某支付某机械公司货款1.5万元,某机械公司自愿负担机械质量瑕疵引起的损失费用、诉讼费用等1万余元。目前协议内容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执行终结。

  今年以来,肥西法院将调解贯穿于诉前、诉中、执行及再审审查全过程,在充分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结合个案纠纷产生的背景、演化等多种因素,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权益,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做到裁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三效合一”,努力在实践中探索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合法权益双赢的司法新路径。(记者 王晓峰)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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