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法院:执行和解仍不履行被拘留

时间:2023-08-07 11:18:40 稿源:安徽法制报

  “请问是法院执行局吗?我在这边停车场看到被执行人陈某驾驶的车辆,希望你们能尽快赶来……”7月26日清晨,肥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马鞍山某银行的电话后,立即赶往被执行人驾驶车辆所在地点。

  据悉,2015年,马鞍山某银行与陈某签订《借款合同》,陈某向该银行借款40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方式以及还款期限,但陈某未按约定还款,2017年马鞍山某银行将陈某诉至法院。判决文书生效后,马鞍山某银行多次催促陈某自行履行,但陈某仍未履行。后马鞍山某银行向肥西法院申请执行。

  2022年5月11日,执行干警依法将陈某从瑶海区家中拘传至法院,陈某当场履行4万元后与申请执行人马鞍山某银行达成和解协议,并约定了还款期限。但后期陈某依旧未按照协议履行,并搬离原居住地,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困境。

  7月26日,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到达停车场后在车上并未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在停车场附近找寻近一个小时亦未发现陈某身影。因陈某车辆上未留存联系方式,执行干警通过拨打114的方式,巧妙联系被执行人陈某前来挪车。当陈某匆匆赶来查看车辆时,执行干警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

  在执行局,经过执行干警几个小时的释法明理,陈某依旧以无偿还能力为由拒绝履行。肥西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陈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惩戒措施。(记者 聂静洁 通讯员 姜超)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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