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法院:信用惩戒“逼”出被执行人

时间:2023-08-16 15:16:42 稿源:安徽法制报

  “法官,我把剩余的8500元履行了,请你们尽快解冻我的银行账户存款,我想买房,办不了贷款。”8月4日,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接到被执行人刘某某的电话,称其要办理贷款,因法院冻结其银行账户,贷款资质审核不过关。

  曹某某与刘某某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某支付曹某某加工费13249元。判决生效后,由于刘某某一直未履行义务,曹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相关法律文书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线上、线下查询,对银行账户存款予以冻结。面对法院一系列执行措施,刘某某无动于衷。

  哪知,7月底,刘某某去银行办理贷款时,得知法院将其银行账户冻结,无法办理贷款。这下,刘某某慌了,赶忙联系执行法官,表示自己在银行办理贷款时受阻,希望法院能够放宽时间,自己会履行该笔债务。8月8日,被执行人分期把案款全部履行完毕,执行法官对其账户以及存款予以解除冻结。刘某某表示,再也不敢轻视法院的执行工作,应积极配合,避免带来更多不必要的麻烦。(记者 唐欢 通讯员 孙慧)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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