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法院:巧执行促和解 一次执结13案

时间:2023-08-17 16:15:31 稿源:南谯区人民法院

  “执行和解”是实现申请执行人利益、保证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双赢”良策。8月15日,南谯法院执行局顺利执行和解13起系列纠纷案件,有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jpg

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2021年,滁州某培训机构因经营不善倒闭,该培训机构法人张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陈某等8人两个月工资未给付,及叶某等5人培训费未退还。叶某等13人经多次催要无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滁州某培训机构支付叶某等13人共计1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培训机构未履行法律义务,叶某等13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方滁州某培训机构,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该培训机构既未报告相关财产,也未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对该培训机关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控,亦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

  随后,执行法官电话联系上该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张某,再次督促其履行生效判决,并严正告知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张某承诺近期一定会履行生效判决义务。近日,申请人向执行法官反映张某一直未兑现其“承诺”。

  8月15日下午,执行法官依法传唤被执行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张某。一来到法院,张某就先倒起了苦水,诉说自己因经营不善陷入困境,实在是拿不出钱来了。听了被执行人的诉说,执行法官迅速调整好思路,一方面用拉家常的方式开始做张某还款的思想工作,督促其与亲友商量,并与申请人保持良性沟通,这样才利于矛盾化解。另一方面对申请人进行释法明理,希望其能够理解被执行人的现状,给予时间让其筹措案款,理性处理问题。

  在“背对背”劝导初见成效后,执行法官又组织双方展开了“面对面”调解,具体讨论退款及支付时间等问题,从家庭、社会等因素耐心细致地向被执行方张某讲解了欠款不还的法律后果。最终,13名申请执行人被执行法官的真诚所打动,同时考虑被执行方的实际困难,现场与张某达成和解协议。张某也作出保证,回去后一定立即筹措资金并按时履约。至此该系列案终于落下帷幕。(吴丽君 王露露)

编辑:徐晏秋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