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山区法院:集中腾退土地430亩

时间:2023-08-25 14:59:56 稿源:淮北日报

  近日,烈山区法院执行局在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媛媛的指挥下开展土地腾退专项执行行动,对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涉案430亩土地上进行清理腾退,将耕地恢复原状,保障秋播的顺利开展,维护申请执行人及涉案一百多户农户的合法权益。

  2017年6月19日,烈山区古饶镇赵集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赵集社区)与安徽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约定赵集社区将430亩土地租给该公司用于建设无絮杨育苗基地,同时约定如该公司不再续租,应把土地复垦成原状,经验收合格交还群众。后因租金问题赵集社区向烈山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令安徽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将430亩土地清空、复垦验收合格后交还给赵集社区,并支付拖欠租金,但该公司一直未履行清空、复垦义务,也未支付租金。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烈山区法院高度重视,向安徽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多次联系、查找该公司的负责人,并走访现场,对涉案土地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摸排、调查,发现涉案430亩土地有370亩栽种了杨树苗,40亩土地建造了大棚。同时,烈山区法院与区政府、赵集社区及相关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积极推进案件执行。

  2023年7月14日,在公安的协助下,烈山区法院成功找到安徽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负责人林某某,在问话过程中林某某与赵集社区一起现场初步确定了土地腾退预案。因眼下不属于树苗移植季节,且树苗规格超标准,市场交易困难,林某某同意按照废材或燃料进行打包处置。7月18日,在烈山区法院、古饶镇政府、古饶镇国土所和赵集社区的见证和监督下,林某某从三家有意承包涉案土地清理和复垦工作的竞选人中,以类似招投标的方式,选中花某某作为此次土地清理、复垦工作的承包人。

  在前期走访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烈山区法院制定了严谨详实的执行方案,并对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进行周密研判,确保执行程序文明规范、执行工作有序进行。

  7月25日,烈山区法院以赵媛媛院长为总指挥,对本次行动作了行动动员和部署,会后烈山区法院执行局、赵集社区和清理复垦工作承包方等各方按照预定方案和分工安排,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整个执行现场分工明确、秩序井然,土地腾退工作紧张有序。同时,烈山区法院会同当事人对40亩土地上的大棚及相关设施进行了清点和现场查封,为下一步评估拍卖偿还农民工工资和相关债权人债务作准备。

  整个惠民执行行动预计历时45天,在此期间,烈山区法院执行局将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好涉案土地清退秩序,保障案涉土地的有序交付和农民秋播大计的顺利开展。

  下一步,烈山区法院将乘势而上、持续发力,进一步推动“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取得更优异的成绩。(通讯员 吕侠)

编辑:徐晏秋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