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法院:温情执结抚养权之争

时间:2023-08-31 15:14:32 稿源:安徽法制报

  抚养权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此类案件的强制执行关系亲情的维系,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8月15日,定远县人民法院通过以情释法、融情于法,妥善执结了一场抚养权之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李某以与王某感情破裂且无和好可能为由,向定远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李某与王某自愿离婚,婚生子李某乙由父亲李某抚养,婚生女李某甲由母亲王某抚养。之后,王某以李某未履行调解义务,拒不将李某甲交由其抚养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与双方多次沟通和上门了解到,已经12岁的李某甲长期和父亲、弟弟在一起生活,感情深厚,而其与母亲王某接触较少,对母亲有抵触情绪。执行法官单独询问孩子意愿时,李某甲主动表达想和爸爸、弟弟一起生活的愿望。意识到本案症结在于孩子与申请人可能心存隔阂,强制执行未必达到理想效果,执行法官调整执行方案,争取让李某主动把孩子交给王某抚养。

  8月15日,执行法官再次做申请人王某的思想工作,告知其强行将小孩交由她抚养,可能会对孩子产生心理阴影,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在法官耐心疏导下,当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王某暂不接回女儿李某甲,继续由男方抚养。至此,该起抚养权之争得到圆满解决。(通讯员 丁岚 魏宽俊)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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