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法院第五次开展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

时间:2023-09-01 16:38:21 稿源:凤台县人民法院

  为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震慑拒不履行的失信行为,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8月31日凌晨5时,凤台县人民法院打响今夏第五次“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储士宏一线指挥,20余名干警6辆警车按照既定路线兵分三路,奔赴执行现场,再掀“江淮风暴”惠民暖企执行高潮!

  随意担保有风险,违背约定需担责

  “我不清楚做担保人有什么后果,当时想着朋友一场,帮他担保一下应该不会有什么不利后果,没想到这一随意签名还把我给牵扯进去了……”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陈某燕家中时,陈某燕后悔地说道。

  2018年2月,经陈某燕介绍,吴某道从吴某德处借款110000元,用于承包工程,并立下字据约定在2021年底还清,由陈某燕进行担保。借条到期后吴某德多次催要无果,吴某道也玩起了“失踪”,吴某德诉至法院后,判决吴某道偿还本息的同时,判决陈某燕按照法律规定及约定对吴某道的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8月31日执行当天,执行法官将陈某燕拘传至法院,陈某燕表现的十分无助,执行法官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开导其担保就要做好承担连带责任的准备,在债务人无法按期足额履行义务时,担保人就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劝诫陈某燕日后为别人提供担保要仔细考虑、全面调查被担保人的财产状况、还款能力及信誉等,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风险,同时向陈某燕指出其承担了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依法向吴某道追偿。陈某燕表示将联系吴某道一起尽快筹齐欠款分期返还,申请人表示同意,案件达成和解。

  拒不偿还购房款,释法明理促履行

  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万某系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2016年10月,王某从万某处以52万元价格购得房屋一套,首付款20万元,约定其余房款待万某为其办理好房产证后交付,但万某一直借故未交付房屋也未办理房产证,王某索要首付款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干警通过“总对总”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车辆,执行法官立即将该车辆查封。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万某督促其尽快给付房款,但万某一直拒不履行义务也不愿将查封车辆准确位置告知法院。执行当天,根据申请人提供线索,执行干警驱车来到被执行人家中,万某看到执行干警后,态度十分强硬,表示没有能力偿还案款。承办法官一边耐心劝说,表示诚信是人立身之本,万某作为生意人,只有讲信用才能长久发展;一边向万某释明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的法律后果和将要面临的强制措施,在执行法官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下,万某终于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主动把车交给法院拍卖处理,并表示三天之内还会将另一辆大众轿车交到法院,余款待车辆处置完毕后和申请人协商偿还,申请人王某表示同意,案件达成和解。

  本次执行行动依法用足用好各项强制措施,形成强大执行威慑力,共拘传16人,执行到位139.63万元,达成和解5件,执行完毕2件,扣押车辆1辆,腾退房屋1000余平,以实际行动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刘鑫)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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