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拒不给付餐费躲执行 扣车没商量

时间:2023-09-04 15:09:30 稿源:南谯区人民法院

  男子赊欠餐馆5万余元餐费拒不给付还躲避执行。9月1日,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成功扣押被执行人车辆,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2年至2017年期间,周某多次前往邻居张某经营的土菜馆用餐,每次用餐后,周某都是赊账。张某经统计周某共在其店内欠账92次,累计金额5.3万余元。后张某拿着“账单”多次上门催债,周某不仅不还账,竟然还恶语相向,张某遂一纸诉状将周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周某支付张某欠款5.3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周某一直未履行法定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多轮线上、线下查控,除发现被执行人周某名下有一辆轿车外,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当即对车辆进行查封,但因周某电话打不通,且人、车不见踪影,故迟迟未能对车辆采取扣押措施,执行陷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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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南谯法院成功扣押被执行人车辆,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9月1日上午9点,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被执行人在南谯区施集镇某村承包了鱼塘正在该地养鱼,其名下还有一辆红色尼桑牌汽车也停放在鱼塘处。执行法官立即组织干警赶往该地,然而却扑了个空,并未发现被执行人周某的行踪及车辆。现场走访,核实到周某确实承包了该处鱼塘,且近期一直在此处养鱼,据此,执行法官分析到周某是否会前往附近集镇卖鱼,当即决定前往集镇一探究竟,然多方查找也未发现被执行人周某。正当执行法官一筹莫展之际,准备重返鱼塘“守株待兔”之时,却在路边发现了周某的红色尼桑牌汽车。经当场核实车辆信息无误后,顺利将查封车辆扣押至法院并将对涉案车辆进行司法拍卖。

  下一步,南谯法院将不断强化执行措施,快速响应执行线索,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持续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吴丽君 王露露)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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