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法院:避开升学宴 善意巧执行

时间:2023-09-15 16:18:38 稿源:皖西日报

  “感谢法官保留了我的颜面,给予我尊重……”8月17日,舒城县法院在江西省上栗县法院的配合协助下,避开升学宴现场,巧妙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获得双方当事人的称赞。

  2016年11月,廖某驾驶重型厢式货车不慎将驾驶二轮摩托车的陶某撞伤,事故认定廖某负全部责任。涉案实际车主为吴某。2017年8月,该案经法院审理,除保险公司赔偿外,判决吴某赔偿申请人陶某89375.09元。判决生效后,吴某一直未予履行。

  案件经申请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吴某银行账户、网络资金等财产信息进行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期间,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多次就赔偿协商无果,且吴某远在外省,因更换号码等原因而无法联系,给案件执行增加了难度。

  在案件陷入僵局之际,申请人亲属向执行干警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吴某的孩子今年考上了大学,将于8月17日举办升学宴,吴某一定会出现在升学宴上。

  得到这一消息后,执行干警在欣喜之余又陷入沉思。举办升学宴,对每个家庭来说都是大喜事,如果贸然前往现场执行,会对其带来负面影响,不利于问题解决。经过仔细考虑,执行干警立即与当地法院联系,决定提前一天前往江西与被执行人当面沟通,督促其主动履行判决义务。

  8月16日一早,三名执行干警驱车600多公里赶往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找到被执行人吴某的家。吴某当时并不在家,执行干警向其妻子和父母说明了来意,告知不配合执行的利害关系,并提出要求吴某在第二天的升学宴结束后,主动前往当地法院协商解决。

  8月17日下午3时整,被执行人吴某如约到达上栗县法院,与舒城县法院执行干警见面后,吴某感动地表示:“自己主动前来,正是因执行干警给予了其足够尊重和信任,虽然现在资金仍有点困难,但愿意配合法院执行”。随后,经过沟通协商,吴某从其收到的礼金中拿出6万元当场履行,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剩余款将于年底全部付清。(方芳 蒋鹏程)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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