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法院顺利执结首例先予执行腾退房屋案

时间:2023-09-20 16:31:59 稿源:安徽法院网

  近日,芜湖市弋江区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先予执行腾退房屋案,这也是弋江区法院执行的首例先予执行腾退房屋案。

  在原告芜湖某商业管理公司诉被告芜湖某餐饮管理公司和第三人李某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芜湖某商业管理公司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请求裁定芜湖某餐饮管理公司和李某腾空其承租的柏庄时代广场相应商铺,并以其名下不动产提供担保。

  法院经审理认为,申请人芜湖某商业管理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作出芜湖某餐饮管理公司和李某于三日内腾空其承租的建筑物并交付申请人的裁定。裁定送达后,芜湖某餐饮管理公司未按裁定要求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芜湖某商业管理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及时有效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氛围,弋江区法院执行局对该先予执行腾退房屋案高度重视。针对腾退房屋面积较大,腾退财物状况复杂,执行干警实地勘察、认真研判,制定周密详细的执行预案。

  9月12日,弋江区法院执行局组织干警及搬迁人员约三十余人准时奔赴执行现场,进行强制腾房。执行过程中,弋江区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现场监督,因被执行人经通知未到场,法院通知了一名社居委工作人员到场见证执行。执行现场的物品清点、登记、搬运、存放、交接等合法有序,全程录音录像。腾房行动持续一整天,最终成功腾退四千余平方米的商铺并交付申请人。至此,此次腾房行动圆满结束,彰显了依法、高效、文明的执行效果。(汪小勇)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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