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法院“执行110”:大雨中的拘传

时间:2023-09-21 17:05:37 稿源:砀山县人民法院

  “你好,是砀山法院‘执行110’吗,我在霍邱某工地发现被执行人李某线索了,你们快来吧!”9月18日下午六点,“执行110”值班干警接到了申请人的报警电话。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李某某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终结执行程序。

  执行干警迅速出动,历经4小时赶赴霍邱。倾盆大雨中,执行干警在被执行人可能出现的位置进行蹲守,随后进入工地一间一间排查,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并将其拘传到霍邱县人民法院,但其以没有偿还能力为由拒不配合,执行干警决定将被执行人拘传至砀山法院。

  经过执行干警耐心劝诫,被执行人意识到拒不履行的后果,最终筹措案款15万元,剩余部分分期偿还,双方达成和解,一起终本案件得以继续执行。(惠芳 王标)

编辑:徐晏秋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