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法院:法官柔性执行 维护女童权益

时间:2023-10-16 14:58:13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10月10日,界首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中,通过说法拉理,耐心开导,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成功执结该案,既维护了法律权威,又保障了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

  原告张某龙与被告张某颍经人介绍于2015年7月份相识后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并于2016年3月4日登记结婚。婚后的2016年12月16日长女张某菡出生,2018年11月6日次女张某萱出生。二人婚后由于感情基础差,导致夫妻关系十分紧张,天天吵闹不休,夫妻感情降到冰点,二人两次对簿公堂要求离婚,法院均未判决离婚。2023年4月28日,原告张某龙递交诉状要求离婚,被告张某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婚生长女张某菡由原告张某龙抚养,婚生次女张某萱由被告张某颍抚养;原告张某龙支付被告张某颍抚养费差额13800元。判决生效后,二人的两个婚生女均跟随被告张某颍一起生活。为了实现婚生长女的抚养权,原告张某龙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解艳给被执行人张某颍送达了案件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尽快按照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履行。2023年10月10日,执行法官解艳通知双方当事人到界首法院执行局办理交接孩子事宜。被执行人张某颍带着其长女张某菡如期而至移交孩子,虽有万般不舍,但还是要遵从判决。当她把孩子推向前夫时,孩子不愿意离开妈妈,她伸出稚嫩的胳膊紧紧搂住妈妈,唯恐妈妈不要自己。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声,让人动容。看到此情此景,执行法官解艳决定调解。解艳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释法拉理,耐心开导,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孩子仍然跟随被执行人张某颍生活,申请执行人张某龙可以定期探视孩子,并承担孩子的抚养费。随即,申请执行人张某龙支付了拖欠婚生女的抚养费差额款13800元。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在诸多纠纷执行案件中,抚养权纠纷这类案件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一大难点。本案中,执行法官采取柔性执行,“法、理、情”相结合,引导双方当事人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作为出发点表达诉求。 “柔性执行”,执的是法,行的是情。面对这类特殊案件,界首法院始终秉持以执促行、以行护执的理念,让家事案件执行有力度、有温度。(聂涛)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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