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法院:跨域“执行+网格员”促履行

时间:2023-11-10 15:54:05 稿源: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吴某某与被执行人孙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多次联系,但被执行人一直存在侥幸心理,觉得在外地拿他没什么办法,一直不缴纳案款。

  11月4日早上,砀山法院执行干警赶赴至被执行人所在地阜阳市临泉县某地,到达后在当地网格员的协助下查找到被执行人。当被执行人看到执行干警时,一脸难以置信,本以为距离远就能逃避执行,面对强大的执行震慑力,最终被执行人缴纳全部案款5019元,案件执结。

  “执行+网格员”模式的运行,发挥了网格员“千里眼”、“顺风耳”的作用,缩短了法院执行工作查人找物的时间,有效地提升了执行质效。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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