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法院:“终本”不终案 执行永不止步

时间:2023-12-01 10:29:04 稿源: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和县法院乌江法庭根据线索,百里追击,成功将一直未露面的被执行人杨某进行司法拘留。

  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杨某、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和县法院审理后作出(2018)皖0523民初1344号民事判决,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本金400,000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本院即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杨某、王某逃避执行,隐匿行踪,拒不接听电话,拒绝接受法官调解,从未主动向本院报告相关财产信息。

  2019年3月,承办法官获悉被执行人王某在无锡市锡山区法院有待执案件,其名下房产正在被司法拍卖,便向该院发送参与分配函,该次参与分配分得拍卖款25万元,现该案尚有15万元本金和利息未执行到位。后本院穷尽执行措施继续对杨某、王某财产情况进行查控,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杨某、王某也一直未能到案,该案即进入终本状态。

  案件虽已“终本”报结,但事情仍未解决。今年10月,执行人员再次前往被执行人杨某住所地无锡市锡山区进行现场调查,但未获得执行线索,执行人员告诉申请人张某可以在获得执行线索及时告知法院。近日中午,申请人张某发信息给执行人员,其在昆山市某项目工地上看到了被执行人杨某,请求执行人员予以执行。执行人员随即赶赴现场,当晚7时左右,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成功拘传到被执行人杨某,但其狡辩该欠款非其一人所欠,无履行还款义务的基本态度,经执行人员现场调解无效后,随即向其宣读拘留决定书,后将杨某带至马鞍山市拘留所送拘。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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