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法院:恋爱频借款 分手就赖账

时间:2023-12-06 10:05:00 稿源:安徽法制报

  恋爱期间向对象借款、借信用卡,然而两人分手后,却拒不偿还借款。听闻再不还款将面临司法拘留,两被执行人这才服了软。11月底,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陈某与李某曾是恋人关系。2017年2月至2021年3月,李某因购买车辆及保险、车辆上牌、生活开支等原因,向陈某借款,后陈某通过微信及银行转账、现金交付等方式向其借出多笔资金,李某出具欠条。随后两人分手,陈某要求李某偿还债务,但李某一直拒绝偿还,陈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该案经法院审理查明,判决李某偿还陈某借款19.6万元,而李某依然拒绝履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曾是男女朋友关系,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双方的纠纷及隔阂,争取案结事了。于是,承办法官以双方多年感情为切入点,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与两人沟通,最大限度做双方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同时向李某释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最终,被执行人李某当场向亲友筹款19.6万元并缴纳至法院,该案圆满执结。

  另一起执行案件中,张某与周某恋爱期间,周某以做工程需资金周转为由,借刷张某信用卡,后由张某还款,经双方结算,周某共欠张某41.8万元。该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周某偿还张某借款本金及其他费用合计49万元。调解后,周某未履行法律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通过网络查控未查到有足额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周某均未接听,前往其居住地走访也未果,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周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后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线索,立即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地蹲守,并成功将其拘传到院。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调解,耐心向周某讲明法律法规,但被执行人态度强硬,扬言即使拘留,也决不还一分钱。面对态度恶劣的被执行人,法院遂决定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送医体检时,周某却慌了神,主动表示愿意还款,现场给付欠款1万元,并与申请人达成每月还款计划,双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通讯员 吴丽君 王露露)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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