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法院:要么还钱 要么“所里”过年

时间:2024-02-07 15:44:29 稿源: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月1日晚,花山法院“执行110”接到申请执行人石某某报警电话,称其发现了被执行人范某某的行踪。“执行110”值班干警立即出发,赶往和县历阳镇某小区范某某家中。

  申请执行人石某某与被执行人范某某系朋友关系,2021年8月,范某某以资金周转不足为由数次向石某某共计借款45000元。2022年5月花山法院裁决范某某偿还石某某本金及利息共计48000元。案件生效后,范某某未履行支付义务。石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的突然“到访”,范某某显得有些惊慌失措,被强制拘传到法院后,面对执行干警的提问,被执行人还是支支吾吾不肯说实话,态度消极。执行干警告知范某某如不能履行赔偿义务,将启动司法拘留程序,看到执行干警开始动真格后,范某某迫于执行压力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执行款20000元。

  近年来,花山法院通过各类强制执行措施展示“执必果”的决心,全力打击躲避、逃避、抗拒执行行为,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切实把胜诉当事人“纸面权利”变成“真金白银”。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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