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官法院:用心用情促执行

时间:2024-02-21 16:46:11 稿源:安徽法治报

  “谢谢法官,让我这么快就能收到全部血汗钱。”2月6日,申请人收到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的十几万元劳务费,向执行法官连连道谢,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被执行人铜陵市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系某工程的承包人,他们将该工程的木工工作交由申请人王某承包施工。王某完成该木工工作后,建筑公司未及时结清劳务费,一拖数年,王某无奈之下,将建筑公司起诉到法院。铜陵市铜官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建筑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王某劳务费19.9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因建筑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收到该案执行材料后,第一时间查询被执行人建筑公司的财产状况,并联系王某了解案件情况。经过网络查控,执行法官发现建筑公司账户余额足以支付该案全部执行款,但是考虑到建筑公司行业特殊,年底可能需要给其他农民工发放劳务费,因此执行法官并未草率地将账户一冻了之,而是联系到该建筑公司,从农民工的角度讲述了王某外出打工的艰辛,引导被执行人将心比心。法官希望通过善意文明的方式,由被执行人自行将执行款支付给王某。通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释法明理,建筑公司代王某支付其他款项31539元后,将剩余款项167461元一次性支付给王某,该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民生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铜官区法院将持续加大对涉民生及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综合利用各项执行措施,用实际行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得以兑现。(王颖 谢华岚)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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