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法院:“小”标的也要“大”执行

时间:2024-03-07 15:19:49 稿源:安徽法治报

  3月1日,凤阳县人民法院再次开展“涉民生案件及其他小标的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以高压态势强力出击,推动执行工作不断提质增效,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执行战果回应群众期盼。

  执行行动开始前,执行局干警提前摸排相关案件,对案情进行细致分析,制定详细预案。清晨6时,执行局办公楼前警灯闪烁,20余名执行干警整装待发。“出发!”随着一声令下,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迅速奔赴执行现场,集中执行行动正式拉开帷幕。

  “法官,我看到被执行人家灯亮了,你们快过来。”当日6时,执行法官的电话响起。申请执行人向执行干警提供被执行人曹某的行踪,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你们怎么这个时间开展执行行动?”正在睡觉的曹某十分惊讶。该案件是某银行与曹某、司某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曹某与司某于2010年从申请人处借款30000元,并约定还款期限及利息,还款期限届满后,两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日6时25分,执行干警抵达曹某的住处,敲开其大门后,将正在睡觉的曹某传唤至法院。在法院,执行干警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向其释法析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的后果,通过执行干警的调解,某银行与曹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曹某当场支付10000元,剩余欠款分期履行。

  武某某是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武某某仅支付部分欠款就玩起了躲猫猫,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查找均未发现其下落。此次行动回程的路上,执行干警决定再去武某某家“碰碰运气”。在到达武某某住处时,执行干警发现有个人影形似武某某。执行法官当即打开了车门,另两名执行干警也迅速下了车。没等武某某反应过来,执行干警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法院羁押室,执行干警苦口婆心耐心劝解,并告知若不履行生效判决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武某某仍无动于衷坚称没有财产可以偿还债务。鉴于武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法院依法对武某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决定。

  据统计,当天集中执行行动,查找被执行人16人次,拘传7人,拘留4人,执行和解3人,罚款1.5万元,执行到位金额17.3万元,有力打击了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司法权威,以能动执行践行“公正和效率”。(通讯员 许聪)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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