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法院开展“徽动执行”集中执行行动

时间:2024-04-08 16:09:54 稿源:凤阳县人民法院

  3月27日,凤阳县人民法院开展2024年首次“徽动执行”集中执行行动。

  20余名执行干警分别奔赴凤阳县东西片区开展行动,在执行过程中根据个案差异,灵活运用执行措施,打出执行组合拳,高效执结案件,维护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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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真没想到给家里人提供担保却被纳入失信黑名单。以后我可不随便担保了。”在凤阳法院执行局程某履行完担保贷款后,感慨地说。

  2013年9月,王某、张某因采购饲料需要资金,向某银行贷款5万元,并让家中亲戚成立联保小组提供担保,王某、程某、王某某、陈某某答应为其担保。贷款到期后,几人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无效后,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张某偿还银行贷款本金49689.02元及相应利息,王某、王某某、程某、陈某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五被告陆续履行还款义务,但程某始终置若罔闻。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并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多次联系程某,其均以各种理由逃避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行动当天,在接到举报线索后,执行法官及执行110干警火速前往程某所在地,将程某拘传回法院,通过执行法官及执行110干警的释法析理和耐心劝解,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一次性支付款项16668.87元,该案执结。

  02

  “我愿意还款,请不要拘留我。”行动中,执行法官及执行110干警将欠钱不还的被执行人郭某拘传至法院,经过执行干警耐心劝说、多轮协商,终于促使两位当事人冰释前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唐某与郭某系朋友关系。2021年11月,郭某因急需用钱从朋友唐某处借款10000元,并出具借据一张。借款到期后,经唐某多次催要,郭某仅偿还4000元后未再还款,无奈之下,唐某将郭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郭某应偿还借款6000元。判决书生效后,郭某仍未如期偿还借款,唐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查找被执行人苏某,均无果而归。行动当天,根据唐某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将在家的苏某拘传至法院。

  在执行局内,郭某情绪低落,一直辩解自己没钱,无法支付借款,和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执行干警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好友关系,决定从情感角度劝说郭某。经过近2个小时耐心劝解和批评教育,郭某主动承认了错误,双方就剩余款项达成和解协议。

  本次行动共查找18人次,拘传12人次,拘留8人,罚款3万元,执行和解3件,执行到位16.33万元。(许聪 张志豪)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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