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法院:小案不小办 执行护民生

时间:2024-04-10 15:15:23 稿源: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霍邱县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时,积极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常态化聚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抚养费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涉民生案件和小标的案件,依法充分使用拘传、拘留、罚款等各项强制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引纠纷,“如我在诉”促案结

  交通事故案件背后牵涉的不仅是受害者更是一个甚至多个家庭,此类案件通常因双方间矛盾较大,执行难度也相对较大。在办理此类案件时,执行干警聚焦申请人急难愁盼,以“如我在诉”意识,努力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唐某等人与胡某、吕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胡某、吕某需赔偿唐某等人34万余元。其中一位申请人今年已80多岁,为了保障申请人的晚年生活,执行干警多方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力求尽快将案款执行到位,但案件一直没有进展。3月下旬,执行干警终于得知被执行人具体位置,立即驱车分别前往两地将人拘传。

  “申请人80多了,你们还想拖多久?能不能将心比心?你们难申请人就不难吗?”执行干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胡某当场与唐某等人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吕某因履行态度消极被司法拘留,后主动到院一次性支付7万元。

  谷某与耿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耿某不仅不认可判决金额,还以家庭困难为由拒绝履行。尽管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耿某家中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并督促其限期履行,但耿某始终置若罔闻。面对耿某的顽固态度,法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3月20日,法院依法将耿某拘传至法院,因害怕被司法拘留,耿某一次性支付全部赔偿款1万余元,案件执行完毕。

  高效执行抚养费,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抚养子女是每个父母应尽的责任,此类案件的执行关乎孩子的成长,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

  “感谢刘法官你们远赴异地把我三个小孩的抚养费执行到手,非常感谢你们!”张某与靳某抚养费纠纷一案中,靳某未按期支付抚养费,执行干警多次尝试与靳某取得联系,但靳某始终避而不见,不接电话。执行干警先后前往靳某户籍地、居住地调查,未能找到其踪迹,向其亲属询问也未获得有效线索。执行干警并未放弃,经过多轮细致的线索摸排,终于在芜湖市某小区成功找到被执行人靳某。面对执行干警,靳某仍坚称自己无力支付抚养费,执行干警依法将其拘传至当地法院。靳某意识到将要被拘留,急忙联系家人筹款,并主动与申请人张某寻求和解。经过双方沟通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协议,靳某当场支付了今年的抚养费共计16000元。

  余某与廖某于2022年初协议离婚,双方约定由余某抚养婚生子余某某,廖某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同时,协议中明确,若廖某未按时支付,可要求一次性支付余某某至18周岁前的全部抚养费。然而,2023年两人因其他事项产生纠纷,廖某不再继续支付抚养费。2024年3月,余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廖某支付拖欠的全部抚养费9万余元。立案后,马店法庭执行干警迅速行动,对廖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冻结,并在3月底成功将9万余元扣划至法院标的款专户。目前,该款项已全部兑付给余某某。

  人性化执行,借款纠纷圆满解决

  在项某与雷某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中,法院急申请人之所急,在依法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同时,通过人性化的沟通方式,促使项某主动前往法庭偿还了全部借款。

  项某因经营生意需要资金,向雷某借款15000元,但后来未如期偿还。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河口法庭执行干警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项某的银行账户。同时,执行干警还亲自上门,向项某释明法律后果,并将申请人雷某近期生病需要钱的事情告知,但考虑项某当前的困境,适当宽限了还款期限,希望项某能够尽快筹款并偿还债务。在执行干警的真诚沟通和法律的威严下,被执行人项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责任与义务,也知晓了雷某的困境和急需,第二天主动前往法庭,将15000元现金全部送还,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无财产可供执行?多措并举解民忧

  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会遇到被执行人因各种原因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困境,不仅给申请人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也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霍邱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通过多措并举、积极寻求解决方案,成功化解了一起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陷入僵局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申请人周某受被执行人王某雇佣,在盖房子过程中不幸摔落,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王某未履行赔偿义务,周某向法院申请执行。经查询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所有银行卡、微信及支付宝账户中的金额加起来仅有100多元。更令执行干警头疼的是,王某已经67岁,并无固定收入来源,且身体状况不佳。面对这样的被执行人,周集法庭执行干警主动与申请人周某沟通,了解其实际困难和需求。

  申请人收到赔偿款后在和解协议上签字

  “王某困难我也知道,先前我住院他已经给我垫了28000元了,这次能把剩下的医药费给我就行了。”在征得周某的同意后,执行干警适当降低了赔偿金数额,向被执行人王某提出了初步调解方案:王某支付周某4万元赔偿金,其中2万元在签订协议时支付,剩余2万元于年底前付清。

  然而,被执行人王某对此方案表示异议,坚称经济能力有限,最多只能支付2.5万元。在给予几天考虑时间后,因王某仍坚持原本态度,法庭于3月25日依法将王某拘传,再次调解无果后实施拘留。王某被拘留后,其家人主动联系上执行干警,得知申请人的困难后,表示愿意增加赔偿金额以促成和解。3月27日下午,王某儿子来到法庭,按照先前达成的意见,如约支付了5万元赔偿金及2000元罚款。

  “标的有大有小,但每一个执行案件都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些涉民生案件的申请人可能就等着这笔钱治病、生活,小案折射‘大民生’,办理执行案件时,我们始终坚持小案不小办,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霍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永茂说。今年以来,霍邱县法院执结涉民生案件242件,执行到位金额599万余元。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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