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法院开展“徽动执行”集中执行行动

时间:2024-04-18 16:39:45 稿源:安徽法治报

  3月27日凌晨,细雨蒙蒙,凤阳县人民法院开展2024年首次“徽动执行”集中执行行动。20余名执行干警分别奔赴凤阳县东西片区开展行动。在执行过程中根据个案差异,灵活运用执行措施,打出执行组合拳。当天,共查找18人次,拘传12人次,拘留8人,罚款3万元,执行和解3件,执行完毕1件,执行到位16.33万元。

  替人担保成“老赖”

  “哎,真没想到给家里人提供担保却被纳入失信黑名单。以后我可不随便担保了。”在执行局,程某履行完担保责任后,感慨地说。

  2013年9月,王某、张某因采购饲料需要资金,向某银行贷款5万元,并让家中亲戚成立联保小组提供担保,程某、王某某、陈某某等人答应为其担保。贷款到期后,几人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无效后,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王某、张某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王某某、程某、陈某某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程某等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对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并无可供执行财产。其间,执行干警多次联系程某等人,对方均以各种理由逃避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行动当天,在接到关于程某行踪的举报线索后,执行法官火速前往程某所在地,将程某拘传回法院。通过执行法官及执行110干警的释法析理和耐心劝解,程某主动一次性支付案款,该案执结。

  好友因借款翻脸

  “我愿意还款,请不要拘留我。” 3月27日,执行法官及执行110干警将欠钱不还的被执行人郭某拘传至法院。经过执行干警耐心劝说、多轮协商,终于促使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这两位好友冰释前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唐某与郭某系朋友,2021年11月,郭某因急需用钱就从唐某处借款10000元,并出具借据一张。借款到期后,经唐某多次催要,郭某仅偿还4000元后未再还款。无奈之下,唐某将郭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由郭某偿还唐某借款6000元。判决书生效后,郭某仍未如期偿还借款,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各种法律文书,执行干警通过司法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郭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并多次联系郭某,对其释法明理,告知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的后果,但郭某仍不以为然。为此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查找,均无果而归。3月27日,根据唐某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将在家中的郭某拘传至法院。

  在执行局,执行干警通知唐某前来协商。协商伊始,郭某情绪低落,一直辩解自己没钱,无法支付借款。执行干警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好友关系,决定从情感角度劝说郭某,让郭某莫因钱财伤了难能可贵的友情,并告知其如仍拒不履行义务,等待他的将是司法拘留措施。经过近2个小时耐心劝解和批评教育,郭某主动承认了错误,与唐某就剩余款项达成和解协议。(通讯员 许聪 张志豪)

编辑:徐晏秋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