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代理”案件却不办 拒退费用被拘留

时间:2022-03-04 08:57:18 稿源: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老谢,你被车撞倒这个事情我可以帮你打官司”声称可以帮忙处理事情的男子收了钱却不办事,最后变成“老赖”。2022年3月3日,南谯区法院对一起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张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强制措施。

  谢某与张某系朋友关系。2020年8月,谢某因发生交通事故向肇事方主张赔偿,张某得知后称愿意帮其向法院进行起诉。后张某以需缴纳法院诉讼费、保全费为由,向谢某索取8.5万元。但张某一直未向法院起诉,谢某得知后要求张某退还钱款,多次催要无果,故向法院起诉。经调解,张某自愿偿还谢某8.5万元及损失费5000元。张某支付5000元后再未履行义务,无奈之下,谢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履行义务,张某多次承诺“马上还”、“分期还”但屡次未还。3月3日下午,经传唤张某前往法院,执行法官督促其立即履行义务,张某表示“我现在送外卖两千多的工资给家庭开销后没有钱还款”执行法官见张某并未属实报告其财产状况,又多次与张某沟通并告知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但张某仍不愿还款,见状,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王露露)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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