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不主动缴纳罚金 法院依法扣押车辆

时间:2022-03-17 09:27:17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近日,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经过周密部署,组织精干力量,果断出击,分别扣押两起刑事案件涉财产刑及违法所得追缴案件当事人名下轿车各一辆,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储某、黄某分别为两起组织卖淫罪案件的被告人。2021年,储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九个月,罚金50万元,并追缴违法犯罪所得。判决后,储某一直未主动缴纳罚金及违法所得,案件遂移交至执行局进行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到该案件后,认真研究案件情况,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登记有房产及车辆,遂第一时间对房屋予以查封并拟提起拍卖。2022年2月,该院作出执行裁定书对该车辆予以查封扣押,但该车一直下落不明,未能扣押到位。为确保罚金及违法所得能顺利缴纳,承办法官发散思维,多次前往被告人储某被羁押前的生活场所进行寻找,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在宁国市一小区地下停车场找到该车,并及时进行扣押,完成了对车辆的实际控制。

  无独有偶。在另一起案件中,黄某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广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罚金90万,并追缴违法犯罪所得。因其一直未能主动履行,案件遂进入执行程序。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对其名下房产及车辆均进行了查封,但因车辆位置不明,一直未能实际控制。承办法官数次前往黄某被羁押前生活的小区走访调查,终于在广德市某小区内,发现了被雨棚覆盖着的涉案车辆,执行干警遂及时将车辆扣押至广德法院,以此来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定义务。

  承办法官表示,两名被执行人若一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会依法对涉案车辆启动评估拍卖程序,所得款项将以生效判决确定的罚金及追缴违法所得数额上交国库,切实维护司法权威。(胡庆薇)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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