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钱不还被执行 法院冻结账户促履行

时间:2022-03-23 09:17:51 稿源:六安市霍邱县人民法院

  “法官你好,我是何某的妻子,我是来替他还钱的……”3月21日,霍邱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到执行法官的见证下,何某的妻子将自己丈夫所欠的借款一次性支付给了申请人丁某。

  丁某与何某系朋友关系。何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为由向丁某借款20000元,并承诺只是短期用,随时要随还。后经丁某多次催要,何某未能偿还。双方这起纠纷,经霍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何某偿还丁某借款20000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何某却以人在外地做生意为由拖延还款。在数次沟通未果后,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何某名下的银行卡。何某在得知银行卡被法院冻结后,终于认识到了司法的严肃性和对抗执行的严重后果,何某随即让自己的妻子从外地赶至霍邱。

  3月21日,丁某与何某妻子一同来到法院。经协商后,丁某同意收到33200元本息后,双方就此事再无任何纠纷,何某的妻子当场将所有款项支付给了丁某。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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