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成功变卖199.56万股银行股权

时间:2022-03-31 09:43:15 稿源: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被执行人朱某持有的歙县某银行199.56万股股权,以255.5万元总价变卖成功,这是休宁县法院首次成功处置银行股权。

  2016年,朱某因经营房地产需要,向洪某借款130余万元,黄山某担保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朱某经营的房地产公司资金链断裂,负债累累。黄山某担保公司替其清偿债务后,依法向朱某进行追偿。经法院调解,朱某承诺分期归还洪某欠款130万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对朱某及其名下财产展开全面调查。经查,朱某持有歙县某银行199.56万股股权。考虑到股权拍卖在休宁县法院尚无前例,且股权具有特殊性,受众远不及房产、车辆广泛。为确保股权成功变现,执行法官积极引导当事人充分研判市场行情,采取议价方式确定适宜的起拍价,避免起拍价过高而无人问津。同时,创新办案思路,将199.56万股股权合理拆分成4个标的物,分别进行拍卖、变卖,使标的物收到更多关注与青睐,吸引更多人参与竞买。最终,该199.56万股股权以255.5万元总价全部变卖成功。

  执行财产处置过程中,休宁县法院始终坚持善意执行理念,创新办案思路。根据拟处置财产的性质、受众、市场热度等进行全面分析,合理确定起拍价、加价幅度及拍卖方式等,司法拍卖成交率和溢价率均得到显著提升。

编辑:王寅颖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