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限高处处受限 主动还款重获“自由”

时间:2022-04-06 09:32:46 稿源:天长市人民法院

  “法官,我现在就还钱,请解除对我的限制高消费等措施。”4月1日一大早,被执行人董某主动来到天长法院,向执行法官请求道。

  2017年4月,董某与王某因感情不和起诉离婚,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婚生子随王某生活,董某每月给付300元抚养费。事后,董某却一直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直至今年2月,董某累欠抚养费10800元。王某多次索要无果,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邮寄向董某送达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等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但董某始终没有任何回应,手机也长期处于关机状态。执行法官多次上门走访调查,询问邻居得知董某长期不在家。经网查,董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遂将其列入失信人名单,并下达限高令。

  当天,一直藏匿踪迹的董某主动现身,来到天长法院,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原来受“失信”和“限高令”影响,董某生活处处受限、苦不堪言,希望能尽快恢复“自由”。随后,董某便将所欠的10800元转入法院执行专户,并承诺后期定会按时给付抚养费。至此,该案执结完毕。

编辑:王寅颖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