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借款拒不偿还 法官电话沟通促履行

时间:2022-04-08 08:33:18 稿源:六安市霍邱县人民法院

  “我已经把所有的款项打到法院账户里了,麻烦你们核查一下。”4月6日,被执行人朱某拨通了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电话,并在电话中请求法院将自己的案件予以结案处理。

  2016年5月5日,朱某向吴某借款人民币80000元,并向吴某出具借条一份。后经吴某多次电话、短信等方式向朱某催要借款无果,吴某只得将朱某诉讼至霍邱法院。经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决朱某偿还吴某借款本金80000元及相应利息。

  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立即与朱某取得了联系,通过电话沟通,执行法官向朱某阐明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以及接下来法院将要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

  经过执行法官多次不厌其烦的耐心沟通劝说后,朱某也逐渐认识到了案件的严重性。随后,朱某积极找到吴某进行协商,吴某表示愿意放弃利息部分,双方就本案借款达成共识。

  4月6日,朱某将80000元借款及案件相关费用一次性交到了法院。至此,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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