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高效审结涉疫纠纷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时间:2022-05-07 09:11:30 稿源: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阜阳中院高效办结一起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合同纠纷,充分保障了防控疫情的关键物资投入复工复产。

  安徽某海服饰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防护服的企业,2020年6月,某海公司与安徽某耀公司签订装饰工程合同,约定某耀公司为某海公司防护服生产车间进行装饰工程施工。2021年6月,因应施工洁净厂房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某海公司诉至法院。经鉴定机构鉴定,涉案项目的施工不符合约定标准。一审法院判决某耀公司将涉案洁净厂房修复至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某耀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阜阳中院。

  4月以来,阜城疫情形势严峻, 为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案件主审法官刘伟克服种种不利因素,主动加快办案进度,积极协调双方通过“云上法庭”平台在线开庭。在刘伟的主持下,案件通过网络顺利开庭,经过两个多小时审理,双方代理律师充分发表了意见。在阜城静态管理期间,合议庭通过云上办案系统对案件进行认真分析,对争议焦点进行细致归纳,依法认定某耀公司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这起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案件的高效办结,切实维护了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阜阳中院将继续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持续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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