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儿子无力偿还贷款 母亲代偿还终结案

时间:2022-06-21 10:59:26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月16日上午,被执行人李某在母亲的陪同下一起来到执行局,其母亲代为偿还了拖欠两年之久的贷款本息2万余元。至此,该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

  2019年3月,李某通过手机银行从申请执行人亳州市某银行处贷款14000元并由被执行人陈某提供担保。贷款到期后,经申请执行人的工作人员多次催要,但李某拒不偿还贷款,后经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后,判令李某限期偿还贷款本金14000元及利息,陈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判决生效后,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6月2日,申请执行人亳州市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李某、陈某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于是,执行干警借助“常态化凌晨行动”之机到李某家中寻找,当执行干警来到李某家中时,发现李某不在家中,执行干警向李某的母亲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希望李某能够主动到庭履行义务。李某的母亲在了解案情后,表示一定会主动联系李某,督促李某主动到庭履行义务。

  没过两天,李某的母亲主动联系上执行干警,询问还款事宜,在与执行干警约定好时间后,李某在其母亲的陪同下,一起来到执行局将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曹友喜)

  

编辑:杨滟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