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法院:躲避执行拒还款 迁出公告促履行

时间:2022-06-24 14:53:28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月21日上午,执行干警来到申请执行人亳州市某置业公司的办公场所,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被执行人周某现场将拖欠申请执行人的代偿款及违约金合计58389元全部履行完毕。

  2016年9月,周某从亳州市某置业公司处按揭购买了一处商品房,后因周某未按期偿还按揭贷款,亳州市某置业公司代为偿还了银行按揭贷款30873元。代偿按揭贷款后,亳州市某置业公司多次向周某催要,但周某拒不还款。后经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后,判令周某限期偿还代偿款本金30873元及逾期违约金。

  判决书生效后,周某仍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亳州市某置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周某在执行干警多次电话督促下来到执行局,在执行干警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分期还款协议。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周某再次“爽约”,执行干警电话联系周某,但周某以不接听电话或者直接挂断的方式躲避执行,在此情形下,执行干警决定对周某名下的房产进行强制清空,责令限期搬离,当周某看到大门上张贴的迁出公告时,见动真格了,立即慌了神,主动电话联系执行干警,表示立马将拖欠申请执行人的代偿款及违约金还清。(曹友喜)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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