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裕安区法院助力破产企业重整焕发新生

时间:2022-07-20 10:53:43 稿源:安徽法制报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因“企”施策、专案研判,仅用89天便顺利推动六安正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案实现平稳重整、“破茧重生”。

  困境企业无奈破产

  六安正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27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某品牌小汽车及配件销售。因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江某在背负巨额债务的情况下,成立包括该企业在内的多家关联公司,并向债权人高息融资,用企业资产抵押和提供担保,加之该品牌汽车前几年在六安市场销售疲软,导致资不抵债。随后,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某将股权全部变更为柴某、沈某等7名股东。据统计,2013年以来,共有20余名债权人分别向法院起诉六安正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公司被强制执行总金额达9600余万元,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18年7月13日,该公司被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今年3月28日,债权人陈某以六安正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已资不抵债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裕安区法院申请对六安正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后,裕安区法院于4月2日依法裁定受理申请人陈某对六安正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当日指定破产管理人。

  重整计划化“危”为“机”

  案件受理后,该院院长王成涛高度重视,亲自“挂帅”办理,选派两名资深法官组成破产合议庭,第一时间前往企业了解经营、负债状况,通过多次分析研判,认为启动破产重整程序,有利于盘活企业资产,提高债权人的清偿率,对化解社会矛盾、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因申报的债权涉及民间借贷、工程款、劳务工资、担保等类型众多,金额巨大,且存在债务人与关联公司之间财产、债权与债务混同,债权人之间也存在大量关联债权、债务问题,法律关系非常复杂,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法院多次召集管理人及相关人员就债权申报、财产处置方式等事项协调会商,对案件及时高效推进详细安排部署。

  5月23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表决通过了破产重整意见。在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最终六安市鸿丰兴商贸有限公司以1560万元重整价款获得意向重整投资人资格。

  6月18日,管理人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分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各表决组均高票通过重整计划草案。草案中明确,拟采取清算式重整的方式重整债务人,即:保留债务人“壳资源”及原企业的法人资格存续,以1560万元作为重整投资价款,用于清偿债务、支付破产费用等,对于不能清偿的部分债权在批准重整计划后予以免除。采取该重整方案后,该企业的代偿职工工资费用、税务债权、支付解除租赁合同费用得到100%清偿,其他债权均高于破产清算状态下的清偿比例,而且清偿时间更是大大缩短。

  引入“活水”焕发新生

  6月21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因重整投资人自行对六安正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根据重整投资人的申请,原定的重整计划执行和监督期限缩短至8天,在重整计划履行期内,管理人已与重整投资人签订了重整投资协议,按重整计划的规定对债权人的债权予以分配,要求原承租户办理腾空房屋,并与重整投资人办妥资产、相关权利凭证等移交手续,同时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等工作,圆满完成了重整计划的执行和监督。

  目前,重整投资人已陆续开展后续经营活动,六安正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顺利复工复产,焕发出全新活力。

  从受理到结案,裕安区法院用时89天就完成了该企业破产重整案,成为该院历时最短的重整案件,也为破产边缘的企业争取了重生的机会。

  本报记者 唐欢 通讯员 裕法研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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