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法院:以房抵债终执结 灵活执行促事了

时间:2022-07-22 08:49:32 稿源: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近日,花山区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金某借款31万元给李某、某织造公司用于周转,程某、张某作保。后因李某、某织造公司拖欠到期借款,迟迟不还,金某将李某等人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本金及利息。胜诉后,金某债权依然未如期实现遂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各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督促履行,并对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查封了被执行人程某名下的一处房产。在各被执行人均未履行的情况下,承办人依法及时启动对查封房产的处置程序,司法拍卖流拍后,询问申请人金某意见,申请人愿意以房抵债接受房屋。办理过户手续时,因案涉房产所处某县,对于过户手续要求繁琐。承办法官立刻同申请人赶到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向窗口工作人员咨询办理过户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并详细记录,在准备完所需材料后,再次同申请人来到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材料、进行房屋指认、测绘出图,并进行相应税款的缴纳。在一番忙碌后,房屋终于成功变更登记在申请人金某名下,案件顺利执结。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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