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法院“四措施”高效执结涉党政机关案件

时间:2022-08-08 17:07:29 稿源: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开展以来,池州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始终坚持将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作为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池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全力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今年以来,市中院共受理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10件,已执结10件,执结率100%,执行到位标的额近3200余万元。其主要做法是:

  领导重视,全力推进

  充分发挥“一把手”作用,“江淮风暴”夏季行动开始后,两级法院院长把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问题放在执行工作重要位置,“亲自挂帅,亲自督办、亲自协调”,对外与党委、政府积极沟通协调,详细说明“江淮风暴”夏季行动的目标要求,亮明法院对该类案件的鲜明态度,提升党政主要领导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视支持程度;对内区分案件类型,指明每件未执结案件的瓶颈问题和发力点所在,帮助承办法官理顺工作思路,增强承办法官的工作信心。

  分析案情,因案施策

  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不仅关乎政府形象与公信力,还关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池州法院高度重视此类案件执行工作,立案执行后,承办法官对此类案件进行分析研究,第一时间核实被执行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送达情况,约谈督促相关党政机关当事人尽快履行。为迅速推动案件进展,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合力,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协调。对有和解意愿的当事人,积极组织沟通,耐心释法明理,7件案件的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全额执行到位。

  善意文明,灵活执行

  池州法院秉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在执行涉企纠纷案件过程中,注重因案施策,审慎使用强制措施,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改进执行方式,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切实以司法力量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展现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社会发展大局的勇气和担当。安庆某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与安庆某区政府行政赔偿纠纷一案,案件经判决后,被执行人安庆某区政府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因被强制拆除造成财产损失共计22626945.4元。给付日期届满后,从2020年10月16日起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内,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池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经过研究案情,认为该案涉及政府和民营企业,如何在保障申请人胜诉权益的同时,政府又不因执行措施影响政府诚信是本案的工作重点。

  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安庆某精密铸造有限公司请求立即支付因企业被强制拆除造成财产损失,被执行人安庆某区政府提出区财政财力有限,申请人要求支付金额巨大,需向市政府专题汇报研究,等待市财政拨付拆迁专项资金予以解决。双方矛盾非常激烈,申请人安庆某精密铸造有限公司6位股东多次向有关部门信访。为破解纠纷、化解困局,执行法官多次赴安庆市组织双方当事人座谈协商。从善意文明执行角度出发,争取协商解决此案。首先,通过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为其剖析利弊,消除其顾虑。其次,积极创造条件,让双方充分沟通,相互倾听各自的难处和解决本案的想法、打算。再次,向上一级党委、政府发函,释明我院拟将某区政府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寻求上一级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为进一步妥善处理案件,执行法官专程到安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进行对接,要求加大监督力度。

  经过多番努力,双方当事人就案件如何解决达成了共识并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2022年3月31日,安庆某区政府按照协议约定将22626945.4元划拨至申请人提供的账户中,案件顺利执结。

  互动协商,稳步化解

  在“江淮风暴”夏季行动中,在院领导高度重视和全力参与下,池州法院以涉党政机关案件为重点,同党委、政府等部门密切沟通,全力以赴化解矛盾纠纷。在办理党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过程中,始终秉持“高效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在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之间要充分考虑利益纷争、干群关系和社会效果,以双方的权利义务为切入点,做好双方的案内案外互动工作和思想工作,弱化矛盾降低对立,达到双方互谅互解的执行局面,取得双方权益共赢的综合效果。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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