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上区法院:巧用到期债权,促案件圆满执结

时间:2022-08-15 11:02:40 稿源: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

  8月11日上午,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孙某来到淮上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写有“为民服务,执法公正”的锦旗送给了该案的承办人马廷飞,感谢法院帮他追回了拖欠近四年的货款。

  2018年3月6日,被执行人刁某承接一项工程,与申请执行人孙某签订买卖合同,让其提供沙子,水泥、石子等建筑材料,后经结算,刁某尚欠孙某货款74万余元。后经多次催要,刁某均以各种理由拖欠,拒不支付货款,孙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诉至法院。经判决,刁某应支付孙某货款74万余元及利息损失,判决生效后,刁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对刁某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公积金等财产进行了查询并经线下走访调查。经查,刁某名下有位于宣城的房产一处,后经评估拍卖,均流拍且孙某也不要求抵付,由于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遂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终本不意味着结束,这起案件始终牵挂着执行干警的心。

  今年3月,承办人得到一条线索,被执行人刁某对安徽某五禾生态公司享有债权,于是立即依法向第三人送达了冻结裁定及第三人履行债务通知书,并向该单位负责人耐心释法说理,告知其如对债权有异议可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在执行干警做了大量释法答疑工作及多次协调后,第三人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并于近日将78万余元直接转入淮上法院专用账户上,至此这起拖欠近四年货款的“骨头案”得以顺利执结。

  在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淮上法院巧用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手段,依法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执行提供了成功案例。

编辑:杨滟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