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南谯区:拖欠租金拒还房 强制腾迁促履行

时间:2022-08-19 17:01:21 稿源: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欠租金不给,房屋不交还,被执行人因病去世,房子到底该如何收回?8月18日,南谯法院强制执行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帮助房东张某顺利收回了出租的房屋。

  2014年11月,房东张某与老李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将涉案房屋租赁给老李。但从2019年7月开始,老李一直未向张某支付租金,而物业、水电费等各项费用均由房东张某垫付。后来,张某多次催要未果,老李亦未将房屋交还给房东张某。无奈之下,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老李返还房屋及支付租金等费用。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张某与老李租赁合同关系,老李将涉案房屋交还张某,并向张某支付拖欠租金、水电费及物业费共计4.3万元。调解协议生效后,老李未主动将房屋交还给张某。无奈之下,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冻结老李的银行账户,并通过网络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通过电话无法联系被执行人,几经调查仍未能发现被执行人的下落。近日,被执行人亲属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向其告知被执行人因病去世的消息。申请人执行人张某表示“拖欠的房租费不用给了,把房子归还给我就可以”。老李的亲属也表示愿意配合将被执行人生前租赁的房屋归还给申请人,但迟迟未履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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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对涉案房屋强制腾房

  为了尽快兑现胜诉人的合法权益,8月18日上午,执行法官对涉案房屋实行强制腾房,在申请人、相关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执行干警对屋内现状及存放物品一一予以登记。仅用两个多小时就完成了物品清点、房屋交接等工作,顺利将涉案房屋交还给申请人。(孙梅梅 王露露)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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