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两级法院联动掀起夏日“江淮风暴”

共依法拘传54人,执结案件68件,执行到位金额385万余元

时间:2022-08-30 11:36:16 稿源:皖江晚报

  8月19日凌晨5时,马鞍山两级法院联动开展“江淮风暴”夏季行动第五场集中统一执行行动。两级法院240余名执行干警奔赴执行现场开展集中拘传、集中扣押、集中腾退等行动。此次行动共依法拘传54人,司法拘留3人,执结案件68件,执行到位金额385万余元,腾退交付房屋3处。

  吴某与杜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杜某清空搬离占用的三间房屋。因杜某拒不履行义务,吴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向杜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杜某一直拒绝搬离,并对法院腾退公告置若罔闻。借助此次“江淮风暴”夏季行动机会,含山法院开展强制腾退行动。经过执行干警3个小时的析法说理,被执行人杜某最终将其个人物品搬离现场,并将房屋交付于申请人。至此,腾退工作顺利完成。

  武某与申请人因房屋租赁产生纠纷,本已在法院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但武某未按调解协议履行,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武某始终避而不见。19日早上6时许,和县法院执行干警来到武某位于历阳镇富康路的家中。迫于压力,武某当场给付全部执行款项。

  焦某申请执行邓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邓某在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后,态度强硬,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19日凌晨,花山法院将藏匿在前妻住处的邓某拘传到法院。邓某来到法院后,仍拒不还款,面对此种情况,执行法官准备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看到法院动了真格,邓某立即蔫了,现场缴纳了案件诉讼费2000余元,并转账给申请人焦某5000元,其余款项与申请人达成分期付款协议。

  申请执行人胡某与被执行人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刘某应返还胡某预付款1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300元。但刘某在判决生效后迟迟不履行法定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多次传唤刘某,但其不接电话、不回短信,仿佛人间蒸发一样。近日,法院获得了刘某可能在家的线索。19日凌晨,博望法院执行干警前往刘某家中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刘某父亲急忙来到法院了解儿子的案件情况,并主动联系申请执行人,与其协商处理。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分期付款,刘某父亲自愿代儿子偿还所有欠款。

  2011年5月11日,邾某某、张某某向徐某借款10万元,2012年3月28日,二人又向徐某某借款9.6万元,双方约定利息后,2018年5月,邾某某、张某某向徐某某出具了一份借条。法院审理后判决邾某某、张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归还徐某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邾某某、张某某未履行法定义务,徐某某申请强制执行。邾某某被拘传到案后,其家属提供每月还款2000元的担保,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8月19日凌晨5时,当涂法院再掀执行“热浪”,28名执行干警兵分两路奔赴各个执行现场。行动中,执行干警团结协作,果断出击,依法对被执行人可能躲藏的地方进行搜查,同时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做好被执行人思想工作。不到一个小时,“拘传陶某、拘传刘某、拘传夏某……”微信工作群里就传来一个个振奋人心的消息。当天共拘传11人,执行到位97万余元,拟拘留1人。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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