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法院:交通肇事拒赔偿 再次拘传促执结

时间:2022-09-15 21:00:44 稿源: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9月9日上午,谯城法院执行110干警在接到申请人何某的举报电话后,立即出警,将被执行人董某拘传至法院。

  2021年8月,董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至谯城区某电商服务中心门口时,因操作不当,与何某驾驶的电动两轮车发生碰撞,致何某受伤。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董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何某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17989元,经鉴定,何某伤残等级为十级。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后,判令董某限期赔偿何某各项损失共计221804元。

  判决书生效后,董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何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通过线上、线下调查发现董某名下暂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将董某强制拘传至执行局后,向其阐明拒不履行的后果,但董某以无力偿还为由拒不履行义务。因董某一直躲避执行,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当天下午,董某被司法拘留至亳州市拘留所。

  执行法官耐心地向其释法明理并表示再不履行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董某的家人迫于执行压力,代为偿还全部赔偿款并交纳了罚款5000元。(曹友喜)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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