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执行干警释法明理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时间:2022-09-16 14:45:56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在释某与耿某、王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经凤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主持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释某分期偿还耿某、王某共计30余万元。调解书生效后,释某仍未还钱,耿某、王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释某仍置法院执行通知于不顾,既不主动履行,也不申报财产,竟玩起了“躲猫猫”,逃避执行。经线上线下查控,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方查找后,执行干警终于发现释某的行踪。

  这天,执行干警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详细释法析理,告知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眼见自己不履行义务即将被司法拘留,释某当即拿出5万元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期限届满后,执行干警主动联系释某告知其履行期限已届满应当立即还款……9月13日,释某来到法院,将其下欠款项25万余元转至法院账户,该案执结,法院也依法解除对其采取的信用惩戒及限制高消费措施。

  据悉,“凤阳法院”抖音官方账号,定期将被执行人相关个人信息及未履行法律义务情况进行曝光,将其“失信”信息推送到附近用户的手机上,以敦促失信被执行人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取得良好成效。

  下一步工作中,凤阳法院将继续加强执行工作力度,不断构建起“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彭婧)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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