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法院:替人担保被执行 扣划公积金执结

时间:2022-11-29 11:28:40 稿源:安徽法制报

  为朋友银行贷款作担保,不料朋友无力还款,自己却成了被执行人,作为担保人的蒋某感觉很是憋屈。最终,在定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耐心沟通劝说下,刚退休的老人主动要求扣划其住房公积金15万元,顺利执结该起涉金融借贷案件。

  2020年11月,家住定远县的关某在该县某银行签订“金农易贷”个人额度借款,约定贷款12万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关某找到了忘年交蒋某为其贷款提供担保。贷款到期后,经银行多次催要,关某未予偿还,该银行将关某和蒋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关某向某银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蒋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判决生效后,二人未履行偿还义务,某银向法院行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查寻,发现关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且生意失败早已不见踪影。执行法官又找到担保人蒋某,蒋某很是憋屈:“当时关某说贷款需要有人担保,就让我来帮忙签个字,他也承诺一定会按期还款,没想到他却这样做。这个案件我愿意履行,但我现在已退休,家属还身患重病,目前生活太困难,我公积金还有15万元,请你们帮我和银行协商看能不能进行扣划。”后经执行法官与银行多次沟通,该银行考虑到蒋某的实际困难,同意以被执行人蒋某公积金账户内的15万元偿还贷款。11月16日,执行法官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扣划。至此,案件顺利执结。(通讯员 丁岚)

编辑:杨滟
友情链接